越南工貿部于2019年09月28日頒布關于《對來自中國的擠壓鋁型材產品采取反傾銷》的決定(2942/Q?-BCT)。
據此,來自中國的擠壓鋁型材產品的暫時反傾銷稅比例是2,49%到35,58%。本案件的中國生產企業被調查是16家企業。主要涉及產品︰非合金鋁制條、桿(7604.10.10),非合金鋁制型材及異型材(7604.10.90)、(7604.21.90)、鋁合金制條、桿(7604.29.10)、其它鋁合金制型材及異型材(7604.29.90)。
2018年10月收到采取反傾銷措施的申請材料後,工貿部從2019年01月起開始進行調查。調查事宜嚴肅依據世界貿易組織,外貿管理法和其他相關規定。
調查結果顯示,過去一段時間,國內鋁產品生產行業已受重大損失,很多企業被虧折與終止經營,大部分勞者離職。
按照世界貿易組織,外貿管理法和其他相關規定,上述的結果滿足采取反傾銷措施。
根統計數據“2018年,擠壓鋁型材數量自中國到越南達62000公噸,比2017年增加一倍。本數料不含鋁產品進口到越南的加工出口區為生產出口產品。其他國家的進口數量連續減,2018年的數量不到5000公噸。”
按照規定,反傾銷辦法自第2942/Q?-BCT的決定生效的日期起5年有效。
該決定于2019年09月28日生效。
來源于︰越南工貿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