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工贸部于2019年09月28日颁布关于《对来自中国的挤压铝型材产品采取反倾销》的决定(2942/QĐ-BCT)。
据此,来自中国的挤压铝型材产品的暂时反倾销税比例是2,49%到35,58%。本案件的中国生产企业被调查是16家企业。主要涉及产品:非合金铝制条、杆(7604.10.10),非合金铝制型材及异型材(7604.10.90)、(7604.21.90)、铝合金制条、杆(7604.29.10)、其它铝合金制型材及异型材(7604.29.90)。
2018年10月收到采取反倾销措施的申请材料后,工贸部从2019年01月起开始进行调查。调查事宜严肃依据世界贸易组织,外贸管理法和其他相关规定。
调查结果显示,过去一段时间,国内铝产品生产行业已受重大损失,很多企业被亏折与终止经营,大部分劳者离职。
按照世界贸易组织,外贸管理法和其他相关规定,上述的结果满足采取反倾销措施。
根统计数据“2018年,挤压铝型材数量自中国到越南达62000公吨,比2017年增加一倍。本数料不含铝产品进口到越南的加工出口区为生产出口产品。其他国家的进口数量连续减,2018年的数量不到5000公吨。”
按照规定,反倾销办法自第2942/QĐ-BCT的决定生效的日期起5年有效。
该决定于2019年09月28日生效。
来源于:越南工贸部